教育部 函
地址: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承办人:佘晨嘉
电话:(02)7712-9029
电子信箱:shelly2326@mail.moe.gov.tw
受文者: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2年9月11日
发文字号:台教资(三)字第1122703612号
速别: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2023自主学习节暨数码学习成效分析研讨会海报、2023自主学习节暨数码学习成效分析研讨会简章
主旨:检送国立台中教育大学于112年12月6日(星期三)办理本部「2023自主学习节暨数码学习成效分析研讨会」简章及海报,请转知所属人员踊跃投稿参加,请查照。
说明:本案联络人:林先生、乔小姐、李小姐(04)2218-1048,Email:SRL-Forum@ntcusrl.com.tw。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各直辖市政府教育局及各县市政府、部属机关(构)、各国立高级中等学校、各私立高级中等学校(不含北高新北台中桃园五市)、各国立
学校附设国民中小学
副本:国立台中教育大学曹杰如助理教授、杨智为助理教授(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