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偷走我的未来」
温士凯(Danny Wu)是当红的旅游作家,书中所有景点都是他自己到当地深入探访,文字让人有身历其境、并想实地走访之感,好几本关于泰国、欧美的旅游书籍都相当畅销。但随着大受欢迎而来的不只是荣誉,还有别的问题。一位读者写信告诉他,有一本关于泰国旅游的书,内容跟他的着作几乎一模一样(注1),自此开始了温士凯的抗争历程,而且就算提出确切证据,由于对方是大型出版社,诉讼过程还是非常辛苦。「三折肱成良医」的温士凯现身说法,提醒了我们两件事:一,盗用被偷走的不只是创作成品,还有创作者的未来。温士凯以自己的案例来说明,盗版书出现后,原来他自己那本书销量大受影响,着作权被侵犯不仅是精神上的伤害而已,更有实质上的负面效应。二,面对这样的事情,苦主一定要保持冷静,据理力争,往返的信件等都要留下来,以作证物。
水能载舟亦能复舟──强大的网际流通
接在温士凯之后的演讲者凹司钉,以搞笑幽默的方式,用自己的例子去谈创作与着作权的问题。着作权的应用范围其实相当广泛,像凹司钉的作品除了网络图文、公益商品外,还出现在餐厅的装潢里,这都会牵涉到版权的问题。其中「创用CC」(Creative Commons)两位讲者都有提到,这是一个新的授权条款方式(注2),主要内容有一定要标示原创作者姓名、作品用途须为非商业性质、禁止改作、须以相同方式分享等等。
最后发问时间里,同学有提出一些值得厘清或讨论的问题,如一个作品研究用和商业用的权限就会有所不同,对于学院中研究用途限制就会较宽松;还有台湾一般不会注意照片中人物的肖像权问题,其实无论参赛或参展,都应该征得被拍摄者本人的同意;最重要的还是同学上网分享创作时千万要小心,一定要思考过上传作品是否恰当,网络虽是最强大的宣传体,也是最难以管束的地带,作品被他人移作他用时,创作者就容易有麻烦了。
了解着作权法:懂得保护自己、保护别人
着作权法的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无所不在,讲座中有提到本月初才发生过相关的新闻事件。爱猫的女摄影者王琼贤,常在个人部落格分享她所拍摄的作品,但今年她发现洪姓女子在拍卖网站所卖的背包上,竟然印有她的两张作品。王女提告洪女涉嫌侵犯着作权,却在侦查庭被检察官反问:「包包不是妳设计、包包照片也不是妳拍的,告什么?」
这个状况听起来让人无言,如果我们更了解着作权法规,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就能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创作。不论执法者或被保护者,都要清楚条规所能给予的帮助,才能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用,并确实地保护到自己想保护的东西。创作对我们来说既然如此重要,在处理或使用他人作品上更要小心,无论是网络转载、或翻印整本书籍的校园影印问题,随时都要提醒自己,也提醒他人。
注I:温士凯原作《曼谷好吃‧好玩‧泰好买》,朱雀出版,2006。另一剽窃其内容的书为《就是爱曼谷》,墨刻出版,2007 。
注2 :创用CC网站:http://creativecommons.org.tw/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