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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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737-7043
联络人 : 黄怡儒
电 话 : (02)7712-9095
受文者: 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0年11月23日
发文字号: 台教资(三)字第1100158997号
速别: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1年「虚拟实境教学应用教材开发与教学实施计画」征件须知
主旨:检送本部办理111年「虚拟实境教学应用教材开发与教学实施计画」征件须知1份,请依说明事项办理,请查照。
说明:
一、本计画旨为鼓励大专校院与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合作,开发符合中小学教学使用需求之虚拟实境(Virtual Reality;VR)教学应用教材,借以发展国内自制教材,支援中小学课堂教学应用,并培养大专校院开发人才。
二、本案由大专校院申请补助计画,依据公告之主题规划计画内容,大专校院负责教材设计制作,并与中小学合作进行开发之教材试教及学习成效评估。
三、申请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截止(以邮戳为凭),由大专校院指定专人统整及协调校内申请计画案件(每校以申请1个计画案为限,若超过规定,将不予受理),并于申请期限内,将各计画申请书1式1份及电子档光盘片1份正式备文邮寄至本计画联络窗口(收件地址:25137新北市淡水区英专路151号教育馆ED203室/信封注明申请「虚拟实境教学应用教材开发与教学实施计画」),电子档案请寄送至cvlab.ed@gmail.com信箱。
四、111年度所需经费如未获立法院审议通过或经部分删减,本部得依审议结果调整经费,并依预算法第54条规定办理。
五、本计画相关资讯及申请表件请迳至计画网站(网址:http://moevrar.tku.edu.tw/)查询及下载。
六、计画联络人:淡江大学VR教材开发推动及示范计画刘玉仪小姐,联络电话:(02)2621-5656分机3652、电子邮件信箱:cvlab.ed@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