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地址 :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承办人 : 陈美汎
电话 : (02)7712-9027
电子信箱 : psyen_20@mail.moe.gov.tw
受文者: 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1年7月27日
发文字号: 台教资(三)字第1112702975号
速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征件须知
主旨:检送本部「教育大数据微学程计画」征件须知,请查照。
说明:
一、为因应未来跨域应用到资讯科技的人才需求,鼓励大专校院提出教育领域及资讯领域跨领域整合之课程教学、发展专业融入补充教材或相关教学活动之微学程,以培养教育与数据分析核心能力兼具之本土人工智能与教育数据分析理论与实作人才,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
二、计画期程自111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由各大专校院申请,一校一计画为原则,经费全额补助。
三、计画申请免备文,请于111年9月15日(星期四)17时前完成线上表单(https://forms.gle/3JWTvGa8K1kwVZds8)申请,逾时送件不予受理。
四、征件说明会于111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2时以线上方式办理,有意申请计画学校请于111年8月3日(星期三)前,以线上方式报名(https://forms.gle/KJweEbQYfkqBp7DD8),线上会议连结请检视报名表单说明。
五、本征件须知可于教育部「推动中小学数码学习精进方案」网站(https://pads.moe.edu.tw/) 教育大数据微学程专区下载。
六、倘有相关问题,请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微学程办公室郭亭妤小姐,电话:(02)7749-3467。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含大学系统)
副本: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科技应用与人力资源发展学系(教育大数据微学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