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数据微学程计画」第二期征件须知

教育部 函
地址 :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承办人 : 郑静愉
电话 : (02)7712-9124
电子信箱 : chingyu@mail.moe.gov.tw
受文者: 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2年7月19日
发文字号: 台教资(三)字第1122702919号
速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第二期征件须知

主旨:​检送本部「教育大数据微学程计画」第二期征件须知,请惠予转知相关单位踊跃申请,请查照。

说明:​
一、为因应未来跨域应用到资讯科技的人才需求,鼓励大专校院提出教育领域及资讯领域跨领域整合之课程教学、发展专业融入补充教材或相关教学活动之微学程,以培养教育与数据分析核心能力兼具之本土人工智能与教育数据分析理论与实作人才,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
二、计画期程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由各大专校院申请,一校一计画为原则,经费全额补助。惟第一期执行学校,于112年11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仍在计画期间,为避免经费重复补助,爰请第一期已核定之13校经费预算于113年2月1日起编列。
三、计画申请免备文,请于112年9月4日(星期一)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表单(https://forms.gle/QdAaY8KuiwVYqayp8)申请,逾时送件不予受理。
四、有关「第二期征件须知」及「第二期征件说明暨分享会」相关资料,可于教育部「推动中小学数码学习精进方案」官网(https://pads.moe.edu.tw) 「教育大数据微学程」专区(路径:官网/方案简介/教育大数据分析计画/教育大数据微学程/更多资讯)或官网「最新消息」下载。
五、倘有相关问题,请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微学程办公室郭亭妤小姐,电话:(02)7749-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