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北科技大学 函
地址 : 106344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三段一号
承办人 : 陈薇羽
电话 : (02)2771-2171#1129
电子信箱 : vivian1012@ntut.edu.tw
受文者: 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3年2月20日
发文字号: 北科大教字第1130100056号
速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附件二-113年经费编列暨核销说明、113年国立台北科技大学_跨校教师社群申请办法、附件一-113年国立台北科技大学_跨校教师社群申请书
主旨:检送「113年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北区区域基地计画-跨校教师社群」征件资讯,敬请惠予公告并鼓励所属教师踊跃申请。
说明:
一、本校依据「教育部113年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区域基地计画」,为建构跨校教师支持网络,以提升教师教学研究能量及品质,并助于教师申请与执行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计画,邀请教师组成跨校教师社群。
二、跨校教师社群征件说明如下: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3年3月10日晚上23:59止
(二)申请方式:请社群召集人于3月10日(日)晚上23:59前至线上申请(https://forms.gle/sBpRqh16cj1E9PmQ7),并上传附件一社群申请计画书(PDF档,可至表单连结内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对象:社群成员须包含2校(含)以上学校且至少4 位(含)以上专任教师组成,其中1位须曾获核定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或通过教学实务升等之教师,且社群成员应至少包含2位技专校院教师。
(四)补助原则:每案补助最高新台币5万元,补助项目限业务费,用以支应社群运作及活动需要,经费编列请依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办理。为奖励绩优教师社群并鼓励社群成员持续深化精进教学研究,112年获得跨校教师绩优社群者,于113年持续申请社群,经费补助增加1万元(前一年度绩优教师社群成员需70%申请今年度同一社群,请于申请书中注明并于线上表单上传证明文件)。
(五)执行期程:自113年4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
三、检附「113年度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北区区域基地计画-跨校教师社群申请法办法」、申请书(如附件一)及经费编列暨核销说明(如附件二),敬请惠予协助公告贵校教师。
四、联络资讯: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学资源中心陈薇羽小姐,电话:(02)2771-2171#1129,Email:vivian1012@mail.ntut.edu.tw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鑑中心基金会
副本:本校教务处教学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