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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制度

96年起由本中心統籌教學助理培訓之管考,透過培訓活動落實TA協同教學工作,達成有效協同教師,以期共化教與學的活動,執行方向如下:

  • 培訓活動面:於每學期期初、期中辦理TA及數位知能培訓,期末辦理教師教學觀摩暨TA期末成果發表會,由授課教師及TA共同發表、分享其教學歷程及經驗,呈現本校各領域課程成果及特色。
  • 制度管考面:建立教師與協同TA共同參與相關培訓與教學觀摩活動管考機制與規範,訂定「教學助理實施要點」以及「優良TA遴選辦法」。

相關連結:TA社群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