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
地址: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承办人:邱巧茹
电话:02-7736-7812
电子信箱:ra1244@mail.moe.gov.tw
受文者: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2年3月8日
发文字号:台教学(二)字第1122801127号
速别: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1-补助作业说明、附件2-常见问题Q&A
主旨:检送「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支持式修复正义融入课程实施计画」补助作业说明1份,请依规定时程检送申请资料,逾期者将不受理,请查照。
说明:
一、为建构大专校院推动修复式正义模式,本部委请国立政治大学办理,发展适合我国大专校院推动支持式修复正义,鼓励大专校院投入修复式正义推动工作,并培养推广之种子教师,以营造友善校园氛围,依据「教育部补助办理学生事务辅导与工作原则」,研订「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支持式修复正义融入课程实施计画」补助作业说明。
二、本计画征件说明会分别于112年3月23日及112年3月30日办理,请依本部112年2月22日台教学(二)字第1122800911号函谅达报名申请。
三、因本案以大专校院推动支持式修复正义课程发展为目的,爰建请由各校教务处协助后续讯息公告事宜。
四、「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支持式修复正义融入课程实施计画」申请及审查作业说明如下:
(一)补助原则及要求:
1、补助计画申请期程:112年4月1日至112年5月5日。
2、补助计画执行期程:112年6月1日至113年1月19日,为7个月期之计画。
3、补助金额:补助每案最高以新台币(以下同)15万元为原则。
(二)受补助之课程共备小组应依本部补助要求,参与「教育部支持式修复正义中心」于计画期程内举办之SRJ系列研习、工作坊等,并进行成果分享。
五、随文检附补助作业说明(附件1)、常见问题Q&A(附件2),或请迳至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重要业务专区/学生事务/最新消息」下载使用(网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Default.aspx)。
六、请于112年5月5日(星期五)前,将申请资料函报本部,逾期不受理,相关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七、本计画申请与谘询,请洽支持式修复正义中心:
(一)承办人:罗书琴研究助理。
(二)连络电话:02-2939-3091转67514。
(三)电子信箱:lofee123249233@gmail.com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
副本:国立政治大学辅导与谘商硕士学位学程宋助理教授宥贤、国立中山大学师资培育中心陈副教授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