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教師申請108-1學期「教師教學社群」自4月22日至5月24日止受理申請,請協助公告周知。
說明:
一、申請方式:
(一)依本校教師教學社群實施要點,於旨揭期間內提交「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至CTL承辦人信箱:mizu118220@gmail.com,主旨載明「108-1申請教師教學社群─OO(社群名稱)」。
(二)補助經費項目請參照「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覈實編列。
二、補助原則與審核標準:依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之合理可行性、提升教學發展與學習支持之預期成果及過去申請及成果分享紀錄審查,由教學與學習中心召集審議委員會審查,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寄送通知召集人。
三、獲補助之社群,須派員參與成果分享活動,學期結束前繳交活動成果報告。
四、「教師教學社群實施要點」、「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請見【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