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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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客會綜字第112600031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有關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112年度「開設客家
課程計畫」公告受理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5月31日,由申請單位至本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https://reurl.cc/OV4WvX),填具申請表格及課程規劃等相關資料,完成線上申辦程序後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
三、為鼓勵大專校院教師開設以客語授課課程,客家課程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增列每週授課時數以客語授課時間達二分之一以上之教師,得另補助客語授課課程規劃費。
四、檢送「開設客家課程計畫」經費編列基準、申請表、成果報告格式及客家通識課程建議參考書單各1份。
正本:全國大專校院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