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教師社群申請辦法
一、目的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簡稱本計畫)期望透過跨校教師合作,強化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之面向,鼓勵教師將個人研究與學生學習培育連結。由於大專校院領域多元,在教學實踐上的需求更是因領域不同有所差異,因此為增強擴散效益,透過區域基地模式共構教學實踐教師支持網絡,形成區域型的跨校教師社群,進一步透過更廣泛與多元的交流,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
二、社群組成
(一) 成員以4至8人為原則,需包含1名曾獲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若有通過教學升等之教師為佳。
(二) 社群成員至少需含 2 校以上專任教師組成,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二) 社群成員至少需含 2 校以上專任教師組成,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三、申請程序
以召集人為代表,即日起至110年3月10日至交通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網頁(https://ctld.nctu.edu.tw/ctld_base/index.php)註冊帳號及填寫申請表,並上傳社群運作計畫書(以8頁為限,格式如附件一)、經費規畫表(如附件二),逾期未完成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四、執行期程
計畫核定通過後開始執行,至110年度11月15日止。
五、審查原則
由本校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獲補助社群將公告於基地網頁。
六、補助經費
每件計畫獎助金額以 5 萬元為上限,僅補助計畫執行所需業務費。
每件計畫獎助金額以 5 萬元為上限,僅補助計畫執行所需業務費。
七、經費核撥
審核通過後2周內檢具經費領據至本校辦理請款。
審核通過後2周內檢具經費領據至本校辦理請款。
八、獲補助社群注意事項
(一) 需派至少2名群成員,參加本區基地於110年5月14日舉辦之社群共識活動。(通知審核結果時一併提供活動資訊)
(二) 需配合基地跨校教師社群成果交流活動,並派員發表與分享。
(一) 需派至少2名群成員,參加本區基地於110年5月14日舉辦之社群共識活動。(通知審核結果時一併提供活動資訊)
(二) 需配合基地跨校教師社群成果交流活動,並派員發表與分享。
九、計畫結案
(一) 獲補助社群需於結案前完成三次以上活動紀錄,並上傳至基地網站。
(二) 110年12月15日前完成上傳計畫結案報告,並在110年12月15日前將經費收支報告表、原始憑證及結餘款函送本校教學發展中心,以辦理結案事宜。
十、附件 :跨校教師社群運作計畫書、經費規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