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3年 ITSA全國大專校院程式設計極客挑戰賽

壹、 競賽目的
  為推廣程式創作風氣、加強學生應用軟體設計能力,以培育跨域數位人才,特辦理本競賽。

貳、 競賽類組
組別 資訊系統與網頁設計應用組
命題
方向
以智慧電商平臺服務、網頁程式設計、資料庫之整合應用為主。
皆以中文命題。
使用軟體
工具與語言
開發環境:
Notepad++ 8.5.2、Brackets-2.13、Atom-1.63.1、Visual Studio Code-1.78.1、
Node.js(20.0.0 LTS)、Bootstrap v5.2.3、jQuery(3.6.4.min)。
伺服器軟體:
xampp-windows-x64-8.0.28-0-VS16(含Apache 2.4.56、MariaDB 10.4.28、phpMyAdmin 5.2.1)。
可使用語言:
Javascript、CSS3、HTML5、SQL。

參、 競賽流程
一、初賽

(一) 競賽時間:112 年 9 月 24日(週日)上午 09:00-12:00。
  競賽時間為 3 小時;如遇特殊狀況,得延長或縮短競賽時間。
(二) 競賽地點:各參賽隊伍指導教師指定之地點。
(三) 競賽方式:
  1. 採網路線上競賽方式進行,無須報到。
  2. 參賽隊伍於比賽時間到指導教師指定之地點,利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網站或 FTP 讀取題目,並於比賽時間內上傳作品至規定 FTP伺服器即完成作答。
  3. 各隊交件時間以最後 1 個檔案上傳時的時間為準。
(四) 命題方式:
  競賽題目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命題委員會進行命題,題目的評分規則由評審預先擬定,並在題目中說明。
(五) 評審方式:
  1. 以設計規格及完成度評比成績(各分項計分依題目中說明)。
  2. 將由評審委員依報名該組之隊伍數及初賽整體表現,由評審委員決定最後入選決賽之隊伍數量(N)。
  3. 若符合設計規格之隊伍數不大於 N 隊,則全數錄取,不足額部分再依設計規格完成度遞增錄取。
  4. 若符合規格之隊伍數大於 N 隊,則將依題目內規定評分方式進行評分,若題目未規定評分方式,則依各隊繳交時間順序,先行繳交者優先錄取。

二、決賽

(一) 競賽時間:112 年 10 月 28 日(週六)下午 12:30 至下午 17:30。
       12:30-13:15  報到+測試
       13:30-17:30  正式競賽
  競賽時間為 4 小時;如遇特殊狀況,得延長或縮短競賽時間。
(二) 競賽地點: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資訊大樓(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三) 競賽方式:
  1. 採現場實機競賽方式進行,參賽隊伍請依主辦單位規定地點及時間內至競賽地點報到。
  2. 每隊可使用電腦 2 部,設備需於規定時間內測試完畢。
  3. 參賽隊伍於比賽時間內,上傳作品至規定 FTP 伺服器即完成作答。
  4. 各隊交件時間以最後 1 個檔案上傳時的時間為準。
(四) 命題方式:
  競賽題目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命題委員會進行命題,題目的評分規則由評審預先擬定,並在題目中說明。
(五) 評審方式:
  1. 評審委員將對參賽隊伍所繳交之檔案進行相關驗證,確認其作品是否符合設計規定。
  2. 評分將以完成題目所要求之設計規格為要件,將依評分結果擇優錄取;若有成績相同之隊伍,將依傳送時間之先後順序擇優錄取。


肆、 報名方式
一、 競賽網址:https://e-tutor.itsa.org.tw/ITSAcontest/

二、 報名時間:112 年 6 月 5 日(一)9:00 至 112 年 9 月 15 日(五)17:00 止。

三、 參賽資格:

(一) 全國大專校院學生(限大學部與專科部學生)對程式設計有興趣者,得在指導教師同意指導參賽後,組隊報名參賽。
(二) 初賽(112 年 9 月 24 日)與決賽(112 年 10 月 28 日)當日須具大學部或專科部在校生身份。

四、 報名流程:

(一) 隊伍由指導教師 1 位與參賽學生 1 至 3 位組成。
(二) 指導教師所推薦之隊伍數量不限,但參賽學生每人僅能報名1個隊伍。
(三) 請於報名期間內至「ITSA 全國大專校院程式設計極客挑戰賽」競賽網站(https://e-tutor.itsa.org.tw/ITSAcontest/)
以團隊代表之電子信箱註冊,待確認通過信箱認證後,再登入填寫報名表。
(四) 報名表資料填寫完成且確認無誤後,請下載及印出「指導教師同意暨參賽切結書」[.doc][.odt],並請指導教師親筆簽名或蓋章。
(五) 指導教師同意暨參賽切結書完成簽名後,請掃描或拍照並轉檔成清晰可辨識之 PDF 檔,再行上傳至報名網站,方可完成報名。
(六) 若資料填寫有誤,或欲更改隊員或指導教授時,可在報名期限截止前直接於本系統修正或刪除報名資料,並重新上傳「指導教師同意暨參賽切結書」。
(七) 晉級決賽之隊伍,若欲異動參賽隊員,只准刪減,不得增加;且最晚須於決賽5天前,由團隊代表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逾期提出申請者,概不受理。因隊員更換引起之任何爭議,由指導教師負責。
(八) 初賽不限制報名隊數。


伍、 獎勵方式
一、 預計錄取:第一名、二、三名各 1 隊;佳作 5 隊。

(一)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指導教師與每位隊員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指導教師與每位隊員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指導教師與每位隊員獎狀乙紙。
(四) 佳 作:每隊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指導教師與每位隊員獎狀乙紙。

二、 晉級決賽且有確實出席決賽之隊伍,皆可獲入選決賽證明乙紙,入選決賽證明僅可於決賽當天報到時領取,且不得由他人代領(包含同隊隊友)。

三、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競賽獎金須扣繳 10%所得稅,並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

四、 得獎隊數與獎項數量,得視實際情況於獎金總額內進行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


陸、 注意事項
一、 若有申訴事項,應於競賽後 3 個工作天內由指導教授提出。

二、 參賽隊伍如有任何破壞競賽秩序、違反競賽規則的行為,或團隊經人檢舉或告發相關代勞或抄襲之情事,且有具體事實者,得取消競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三、 如於競賽期間發生颱風、水災、地震等重大天然災害、法定傳染病疫情、空襲、火災等重大事故時,競賽是否照常舉行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競賽若順延舉行,將於競賽網站另行公告時程。

四、 獲獎團隊有義務出席頒獎典禮。

五、 競賽網站之最新消息也會一併發布於競賽 Facebook 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itsageekcontest/。

六、 本作業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並公告於競賽網站 https://e-tutor.itsa.org.tw/ITSAcon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