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课程教学增能课程认证说明

  • 2024-04-24
  • 工读生
教育部 函
地址 :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承办人 : 陈佳妏
电话 : 02-7736-6156
电子信箱 : chw6748@mail.moe.gov.tw
受文者: 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3年4月15日
发文字号: 台教高(二)字第1132201053A号
速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无附件

主旨:​有关大专校院学生双语化学习计画之「EMI课程教学增能课程认证」实施计画,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为提供EMI教师支持与培训,本部补助国立台湾大学、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立中兴大学、国立成功大学、国立中山大学及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等6校成立EMI教学资源中心,办理EMI教学增能课程。
二、为确保相关课程品质,本部推动旨揭认证实施计画,并委讬社团法人台湾评鑑协会(以下简称台评会)办理认证事宜。旨揭实施计画自即日起实施,各EMI资源中心办理之EMI教学增能课程通过认证后,得核发本部、台评会及资源中心三方共同具名之结训证书。
三、相关讯息请转知校内教师知悉。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
副本:社团法人台湾评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