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学期优良教学助理甄选申请

  • 2023-09-21
  • 许姸甄
国立台北艺术大学 书函

地址:112 台北市北投区学园路1号
联络人:许妍甄
联络电话:02-28961000#1244
电子邮件:mizu118220@academic.tnua.edu.tw
受文者:如行文单位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2年9月19日
发文字号: 北艺大教 字第 1121003654 号
速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遴选优良教学助理申请表、教学助理实施作业要点

主旨:​办理112学年度第1学期「优良教学助理甄选申请」一案,请协助公告周知,请查照。

说明:​
一、依本校「教学助理实施作业要点」由教学与学习中心(以下称本中心或CTL)办理教学助理培训与管考。
二、教学助理主要任务为协助教师教学,如课程准备、课后辅导、带领分组讨论或示范等教学活动,具体工作包括准备教材、协助学习评分、建置及维护课程教学平台(不限艺学园)、教学历程记录(文字或影像不拘)及其他教学辅导与学习辅导工作。
三、CTL每学期办理3~4场教学助理培训工作坊;管考项目由授课教师自订,于期初时提出申请表、期中填答线上满意度问卷、期末缴交评分表;由教学助理审议委员进行复审,每学期遴选2名为原则,颁发金奖奖金5,000元及奖状1纸、银奖奖金3,000元及奖状1纸。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日期:自即日起至9月28日(四)止。
(二)申请文件:将「优良教学助理甄选申请表」以电子档寄送至CTL承办人信箱mizu118220@academic.tnua.edu.tw,主旨载明「112-1学期遴选优良教学助理」。请至CTL官网(http://ctl.tnua.edu.tw/)「资料下载」下载「优良教学助理甄选申请表」。
(三)申请资格:由授课教师申请,教学助理有实际协助课程教学或经营,聘任方式不拘(兼任助理、工读生皆可)。
五、检附本校「教学助理实施作业要点」及「优良教学助理甄选申请表」,并请卓参。
正本:本校各一二级单位所属人员
副本:教务处、教学与学习中心